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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新闻

海关总署:江苏连云港、江阴海关退运固体废物

2018-11-19 10:33501

一、连云港海关连续退运进境固体废物



11月9日,在南京海关隶属连云港海关监管下,50.1吨进境废塑料被退运出境。

日前,山东某公司向连云港海关申报自日本进口一批“PE塑料颗粒”,后经鉴定实为“其他塑料的废碎料及下脚料”,为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连云港海关随即要求企业退运出境。

这是连云港海关11月份退运的第2批固体废物,此前查获的电子“洋垃圾”已于11月2日退运,两批固体废物总重139.3吨。(陈瑶/文)

二、江阴海关退运出境77.82吨固体废物



11月8日,在南京海关隶属江阴海关监管下,一批77.82吨固体废物在江阴港口退运出境。

这批货物为江阴某公司自马来西亚进口,申报品名为“聚丙烯再生颗粒”,经鉴定实为国家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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