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环保新闻

海关总署公布首批固废运前检验机构名单

2018-11-09 16:46418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63号(关于公布第一批准予备案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机构名单的公告)

根据《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和《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第一批准予备案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机构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原各装运前检验机构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签发的装运前检验证书仍有效。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第一批准予备案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机构


海关总署

2018年11月7日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评论
5分享
海报
分享到:
  • 我来说两句
    0
  • 账号登录
  • 手机登录

其他方式登录

发 送
扫一扫访问当前网页
关闭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