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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 日起将强制实施标签使用规则

2017-03-28 00:00534

2016年11月14日,海湾合作委员会标准化组织(GSO)正式发布了GSO符合性标签使用规则。规则中明确了标签的定义、尺寸、颜色、使用方法等,所有获证产品必须在产品上加贴GCTS标签。考虑企业认证时间问题,计划强制执行日期由原定的2017年1月1日改为2017年4月1日。



此次发布的GSO符合标签规定颁发证书的指定机构需在证书上加贴GCTS标签,并有责任督促获证企业、生产商、其授权代表或进口商在产品上加贴标签。关于产品的尺寸和加贴位置的要求如下:

一、标签必须加贴在产品或其铭牌上,如果由于产品自身属性原因(如产品过小、表面材料不适合等)无法在产品上加贴标签,则必须在产品外包装和随产品所附文件(如使用说明书)上加贴标签

二、加贴在证书上的标签,最小尺寸为4厘米长,2.2厘米高,由发证机构实施;

三、标识、二维码和认证机构代码被视为一个整体,须同比例缩放使用;

四、GCTS标签不得与发证机构的Logo合并使用。

五、标签主题的颜色只能是白色或者黑色,也可打印在统一颜色的背景或带有图案的背景上;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一方面需加强标签知识学习,多关注各国官方网站的最新动向,善于利用国内政府和各机构的信息平台,及时掌握相关地区和国家标签的政策信息,另一方面要完善合同审核制度,将标签也纳入合同技术评审的范畴,在研发、采购、生产、品管各环节强化标签质量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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