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恺贝印刷包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恺贝公司”)因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费县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山东宏瑞镭射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宏瑞公司”)因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费县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2018年7月17日,费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恺贝公司破产重整、宏瑞公司破产清算,并于同日指定临沂铭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上述两家公司的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管理人在债权申报以及审计、评估过程中发现,恺贝公司和宏瑞公司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并在生产、经营、财务、人员、管理等方面发生实质性混同,于2018年9月24日向费县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将上述两家公司合并破产重整。
2018年9月27日,费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恺贝公司和宏瑞公司合并破产重整。
为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实现重整成功,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将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一)基本信息
临沂市恺贝印刷包装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5月10日,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费县南外环路东段泉子山前,法定代表人许学湘;注册资本1370万元;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纸箱、纸板制作销售(不含原材料生产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资产概况
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7月17日的评估结果为:恺贝公司资产的评估价值为51,710,404.12元。
(二)负债概况
截止2018年7月17日,恺贝公司负债总额为112,637,835.45元。
上述金额会根据债权申报等情况发生变化。
二、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二)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能在合理时间支付清偿资
金,并具有相应的证明;
(三)具有企业管理相关经验,拥有与恺贝公司相适应的生产经营管理能力。
前述条件描述,仅为本重整案投资人遴选的最低限制性条件,并非管理人对符合该等条件的投资人必然参与重整的承诺。
三、投资人招募流程
(一)报名。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报名。
(二)评审。管理人将于报名结束后在费县人民法院监督下,按照出价高低、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履约能力、履约保障等指标,对报名意向投资人进行评审,确定重整方。
(三)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在选定重整方后,管理人将遴选情况报告法院,并与重整方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四、意向投资人需向管理人提交的材料
(一)提交材料
1、意向重整投资申请书;
2、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1)投资人基本情况,如公司成立日期、注册资金、生产规模等,或自然人身份情况,如从事职业、收入来源等;(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提交时均需与原件进行核对;(3)投资人资信说明,如财务状况、资金实力证明等;(4)投资人相关经验证明;
3、重整计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来源、经营方案、受偿方案、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监督期限等。
4、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
(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联合参与本次招募活动的,需提交相应的合作协议书,且各投资人均须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
(三)参选人未在截止日前按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不确认其参选资格。
(四)本招募公告并不当然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投资人递交报名材料并获得管理人确认之后,可对恺贝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同时投资人也可向管理人申请实地调查。
五、缴纳保证金
1、重整意向投资人需交纳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用于作为签署和履行重整计划的担保。投资人应在报名时将重整保证金汇入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投资人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自动丧失候选人资格。
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方后,其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被确定的投资人保证金无息退还。
投资人拒不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或者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不履行协议义务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整方在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前,单方面退出的,管理人有权没收重整方所缴纳的全部保证金。
重整保证金在管理人账户管理期间所产生的法定孳息(利息)列入破产财产;管理人依招募程序没收的保证金列入破产财产。
2、管理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为:
户 名:临沂市恺贝印刷包装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费县支行
账 号:810500201421003791
六、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9日下午17点。
(二)开标时间:2018年11月30日下午16点。
(三)开标地点:临沂市恺贝印刷包装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管理人联系人:李律师
联系地址:山东省费县南外环路东段泉子山前
(临沂市恺贝印刷包装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办公室)
邮编:273400
联系电话:15753976367 13954959766
七、招募工作相关问题的说明
(一)中止或撤回招募计划
如出现影响恺贝公司重整的重大事项或费县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中止或撤回本招募计划。本招募计划中止或撤回的,管理人无需对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二)解释权
本招募文件由恺贝公司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属于本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