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灵璧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魏劲松带领民二庭庭长张平、法官助理耿婷到安徽昊春包装有限公司调研破产案件。
在昊春包装有限公司,调研组一行首先到生产车间查看了该企业生产状况、企业的生产设备情况。随后,召开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昊春公司破产管理人潘佩超首先发言:“为了保护广大职工的利益,昊春公司在破产中将企业生产出租给汇鑫公司,汇鑫公司无缝接管全部职工就业,劳动关系不变,职工利益不会受损,即使企业在以后被处置后仍然要保证企业职工的就业。企业的生产设备是非常先进的,资产变现后是可以直接生产的。我们的团队有明确的分工,各项工作都在有条不紊的推进中。我们计划在十月底能够取得阶段性进展。我们在资产调查中发现,公司有大量的债权正在要设法收回。”
最后,魏劲松院长强调,该公司原来债务比较多,在县法院涉诉案件就有十几起,昊春公司的破产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到该公司来,主要了解一下企业在破产过程中还有哪些困难,哪些要求。府院联动机制已经建立起来了,县长也已经作出了有关批示,常设机构设在政府办公室;昊春公司有联络小组。
县法院高度重视破产重整工作,发挥破产法的拯救功能,对于具有救治价值的困境企业予以司法救治,积极引导适用破产重整程序;加强法院审判工作对企业破产重组、企业破产清算工作的重视,妥善审理涉营商企业破产案件,通过加强破产审判队伍、机构、制度建设,积极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重视和合理利用重整、和解程序,帮助和支持仍具有经济发展潜力的民营企业恢复生机、重返市场、繁荣经济,保障良好的营商环境。
新的企业介入后,要物尽其用,发挥设备资产的最大效用,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既要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也要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要公平保护各方利益。破产案件虽然没有审限的规定,但是本案还是要加快办理速度,尽快推进案件的进行。
近年来,灵璧县法院妥善审理涉营商企业破产案件,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重视和合理利用重整、和解程序,帮助和支持仍具有经济发展潜力的民营企业恢复生机、重返市场、繁荣经济,保障良好的营商环境,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质增效。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文章来源:中国纸业网)